5月15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陕西省新增光伏、风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1000万千瓦。为确保项目质量,根据各地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各市按照1:1.5的比例申报全省申报规模共1500万千瓦。
通知明确,申报的陆上风电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
通知还指出,各县(市、区)要督促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并网发电,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清理废止。纳入2023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风电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