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最强用户侧储能支持政策,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

类别:化工资讯 时间:2023-06-07 浏览:62次
获悉,6月5日下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主要从拓展多元化应用

获悉,6月5日下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主要从拓展多元化应用、强化政策支持、健全运营调度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协调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25条措施。

《措施》提出,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措施》明确,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措施》强调,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量单独计量,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蓄冷电价采用峰平谷的方式,以用户对应电价类别的平段电价为基础,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65:1:0.25,低谷期电价属于全国最低,峰谷差最大。

《措施》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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