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7月5日,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显示,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徐向荣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春节前至2022年6月,被告人徐向荣先后利用担任中国新星石油公司西南石油局副局长、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局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经理、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天然气供应、业务承揽、货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0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向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向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在徐向荣退休8年后,也就是2022年8月,徐向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烟台市监委监察调查。
徐向荣出生于1955年4月,四川达州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经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经理、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
据悉,徐向荣于2015年4月任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同年9月退休。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是中国石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前身是原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海洋地质局,是中国石化集团以“地热+”为主营业务的新能源专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市。